1.張掖市農業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李盛新非法收受財物,違規決策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等問題。2003年10月至2024年3月,李盛新為相關企業在承攬項目、申報農業政策性補貼、申請政策性扶持資金等事項中提供幫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違規決策進行重大投資經營項目,致使國有資產遭受重大損失。李盛新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高臺縣教育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單國成非法收受財物等問題。2016年12月至2025年12月,單國成為他人在教學樓建設、校園維修、學校餐廳改造、課桌購置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單國成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肅南縣城市園林綠化工作站原站長黃杉林套取項目資金、非法收受財物等問題。2012年至2022年,黃杉林在園林綠化等工程項目實施中采取虛增工程土方量、虛列挖掘機工時費和人工費等方式套取項目資金;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款項結算、資金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黃杉林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4.甘州區甘浚鎮中溝村黨支部原副書記王琪等人挪用集體資金用于營利活動問題。2023年至2024年,王琪、原文書妥振新在未履行“四議兩公開”程序情況下,采取偽造會議記錄、簽訂虛假合同等方式,挪用村集體資金用于個人實際控制的相關合作社進行營利活動。2026年5月,王琪、妥振新分別被開除黨籍,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