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成都市委批準,成都市紀委監委對成都市成華區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王澤軒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澤軒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其特定關系人收受對方財物,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游活動安排,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規安排他人支付費用,違規設立并使用“小金庫”資金;違規干預插手司法活動;違規掛證執業;貪欲膨脹,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
王澤軒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成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成都市委批準,決定給予王澤軒開除黨籍處分;由成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成華區第八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成都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