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禁限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
尊敬的小區業主們:
新春佳節將至,闔家團圓、共慶佳節是我們共同的期盼。然而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易引發火災,造成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還會產生空氣污染和噪聲污染,危害身心健康。泉州作為歷史文化名城、世界遺產城市,守護城市的平安祥和、潔凈美麗,是每一位市民的共同責任。為讓大家度過一個安全、健康、文明、環保的新春佳節,我們發出如下倡議:
一、爭當模范守法的踐行者。自覺遵守《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禁止或限制在中心市區及重要場所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泉政規〔2023〕5號)的規定,在限制區域、限定時段燃放限放品種、規格的煙花爆竹,其余區域、其余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限放區域:鯉城區江南公園(北至順濟新橋,西南至江濱南路,東南至泉州大橋,西北面為晉江)以及豐澤區豐海路濱海公園(東海大街至濱海街段)。
限放時間: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八22時至正月初九10時、正月十五6時至22時。
限放品種、規格:僅允許燃放200響(含)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無硫環保小型煙花。
二、爭當移風易俗的先行者。主動選擇掛燈籠、電子鞭炮、春聯窗花、喜慶音樂、線上祝福等安全方式傳遞節日喜悅,在賞非遺、猜燈謎等特色民俗中感受泉州年味,讓“文明過節”成為世遺之城的新風尚。
三、爭當綠色生活的傳播者。利用抖音、微博、微信等新媒體,積極向親朋好友宣傳禁限放規定及禁放益處,引導身邊人共同遵守,凝聚起保護環境的正能量,營造安全環保、綠色低碳、喜慶舒適的節日氛圍。
四、爭當城市文明的守護者。發揮主人翁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自覺抵制違規燃放行為,主動向身邊違反禁放規定的不文明行為說“不”,發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及時制止或向公安部門舉報反映情況,使大家能夠過一個安全祥和的春節。
讓我們攜手并肩,共同遵守煙花爆竹禁限放規定,以文明之舉彰顯世遺之城的素養,共同度過一個安全、健康、歡樂、溫馨的新春佳節!
泉州市生態環境局
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6年1月19日
來源:泉州政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