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廈門中小學就讀的臺灣學生(以下簡稱廈門市臺灣中小學生),可申請獎助學金。
日前,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聯合印發《廈門市臺灣中小學生獎助學金管理辦法》,明確獎助學金由廈門市政府出資設立,用于獎勵特別優秀的廈門市臺灣中小學生,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廈門市臺灣中小學生。
獎學金按照不超過我市臺灣中小學生總人數的10%核發。獎學金按小學生項目、中學生項目,各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四個等級。其中,小學生項目四個等級獎學金分別為2000元/人/學年、1500元/人/學年、1000元/人/學年、500元/人/學年;中學生項目四個等級獎學金分別為4000元/人/學年、3000元/人/學年、2000元/人/學年、1000元/人/學年。
助學金按照不超過我市臺灣中小學生總人數的2%核發,金額參照我市現行中小學助學金標準。
獎助學金按學年申請和評審,每年4月開始受理申請,當年7月3日前評審發放工作結束。獎助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符合條件的學生可連續申請。
(廈門晚報記者 郭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