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具備專業資質的服務企業對城中村實施一體化管理,廈門正在試行這樣的大物業模式。近日,我市發布《廈門市城中村大物業工作導則(試行)》(以下簡稱《導則》)。
廈門力求通過統籌化管理、智慧化賦能、系統化服務、規模化經營,健全城中村管理服務體系、降低運維管理成本,實現城中村運營管理物業化、規范化、智慧化、市場化,促進城鄉融合、一體化發展,提升市民群眾的生活品質和安全保障,構建居民幸福生活共同體。
具體目標
在城中村推進大物業管理及資產運營模式落地,廈門提出了具體目標:由投資運營主體或專業物業企業,對城中村范圍內的市容環衛、道路養護、綠化養護、管道清淤等市政物業和集體資產、自有房屋等內部物業進行經營管理,逐步形成包括垃圾分類督導、村莊網格管理、文明督導等政府公共管理事項,及養老托育、助餐等經營性生活服務內容為一體的管理模式,即“市政物業+土地房屋物業+村莊公共管理+生活服務設施經營管理”為一體的大物業運管模式。
●近期
在《廈門市城中村現代化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劃定的108個城中村實施,形成標準化物業管理及資產運營模板。
●遠期
將成熟模式推廣至全市城中村,實現城中村現代化治理全域覆蓋。
服務模式
根據城中村經濟發展水平、資源環境特色和發展的不同階段,我市將因地制宜選擇大物業模式,采用“EPC+O”(即設計、采購、施工+運營)投建管的一體化模式,企業控股、村集體參與的共建制模式,村集體主導、企業參與的托管制模式等服務模式,同時鼓勵在大物業推進過程中創新模式,破解城中村“重建輕管”難題,實現物業有效管理與資產可持續運營的雙重目標。
●“EPC+O”投建管的一體化模式
探索將可運營資產的統租、建設、改造及后續運營,市政環境整治及公共配套設施的建設,智慧城中村建設和管理運營,大物業管理服務等內容策劃生成項目包,采用“EPC+O”投建管的一體化模式推動落地實施。該模式在城中村改造前期規劃時即注重多渠道籌集資金,以“誰受益、誰出資”為原則,積極引入市場力量與激發村民(村集體)自治等社會力量,并通過將城中村項目改造、資產運營管理以及公共服務供給等事項進行有效銜接與整合,由此形成一種“運營前置,運管統籌” 治理模式。
●企業控股、村集體參與的共建制模式
由企業控股操盤管理,采用企業統管運營、村集體協同參與,收益共享共擔的共建制方式,探索將村級集體經營資產作價入股或委托服務企業統一經營,在全力保障城中村基礎服務的同時,推進增值服務以反哺基礎服務,實現收益反哺基礎服務的良性循環。
●村集體主導、企業參與的托管制模式
由村集體控股并保留核心決策權,采用村集體委托管理、購買服務的托管制方式。該模式需根據社區實際需求,提供類似于城市社區的“菜單式”“服務清單式”等模式,服務企業按照約定比例或固定金額分項收取托管酬金,需對資金使用進行嚴格監管及公示。
服務清單
《導則》劃定基礎服務、智治服務、增值服務三大服務清單。
●基礎服務:
包含安全服務、工程服務、市容環衛、維序服務。
●智治服務:
包含智慧安防、數字管理、社區服務。
●增值服務:
鼓勵探索創新型村企合作、多方共建等方式,對轄區內可用于經營的停車場、市集、攤規點等經營性資產、用于公共服務的文教體育等非經營性資產,依法依規展開運營;
鼓勵以轄區內的風貌建筑、文化資源為媒介,策劃具有特色的文化商業活動,激發地區活力;
鼓勵村集體統籌收儲古厝宅院,創新探索“以修代租”“前期免租金”等彈性合作模式,吸引企業入駐,實現資源盤活與可持續發展。
鼓勵提供上門家政服務、保修維修、裝修建材等有償服務內容;
鼓勵提供業主及住戶的住房、商鋪、車位等自有資產托管服務;
鼓勵結合百姓實際需求開展特色定制服務,如利用社區現有服務設施,拓展托育托管、長者食堂等增值公共服務,開展社區團購、 二手市場等增值商業服務等。
大物業
大物業是指在黨建引領下,由具備專業資質的服務企業對城中村實施一體化管理的新型治理模式。《導則》指出,大物業是拓展服務邊界,向基礎服務、智治服務和增值服務等多個領域延伸的物業服務平臺,是城中村規范化、市場化的物業發展模式。
(廈門日報記者 袁舒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