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福建省內首部專門規范農村消防安全的地方性法規《三明市農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正式施行。
規定政府、部門、基層消防治理服務中心、消防所、村(居)民委員會工作職責等;規定公共消防設施、消防水源建設,供電設施和線路、住宅電氣火災防范,經營活動場所、民間信仰活動場所及群眾性活動的消防安全管理、火災預防……《規定》是一部立足三明山區實際、固化創新經驗、聚焦問題導向、重在拾遺補漏的“小快靈”立法,對提升三明市農村消防治理能力、防范化解火災風險、守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鄉村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記者 蔡曉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