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圍繞打造“有福之州·親清榕城”營商品牌,結合開展行政執法領域重大民生實事工作,《福州市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十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發布,從源頭規范檢查事項、統籌檢查計劃、深化聯合執法、強化數字賦能、推行柔性監管等方面發力,為涉企行政檢查立規矩、劃邊界,推動行政執法既堅守法治底線,又做到“無事不擾”。
過去,企業反映較多的問題之一,是多頭檢查、重復檢查。對此,《措施》從源頭立起規矩,實行行政檢查事項清單動態管理,做到“清單之外無檢查”;建立年度檢查計劃,專項檢查實行數量控制,同類專項檢查原則上每年不超過2次;投訴舉報、數據監測等確需開展的個案檢查,嚴格履行審批程序,做到依法開展、有據可循。
減少檢查次數,并不意味著放松監管,而是讓監管更加精準高效。
《措施》提出深化“綜合查一次”改革,推動跨部門、跨領域、跨層級聯合執法,將多個檢查事項整合為一次檢查,實現“一次檢查、全面體檢”。同時,建立“風險+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機制,對信用良好的企業合理降低檢查頻次,對信用風險較高的企業實施重點監管,讓監管力量真正投向風險高、隱患大的領域。
“綜合查一次”解決的是檢查次數問題,那么數字化改革,則讓整個執法過程更加公開透明。
《措施》明確,全面推進“掃碼入企”,統一依托“閩執法”平臺實現“無碼不查、亮碼實施、掃碼監督”。執法人員入企前,經審批生成檢查任務和執法碼,入企時亮碼,企業掃碼即可查看執法主體、檢查事項和法律依據,檢查全過程同步留痕,實現執法可追溯、可監督。
與此同時,福州將持續拓展非現場監管應用場景。9月底前,將制定《福州市涉企非現場監管事項指引》,在市場監管、城市管理、生態環境等領域優先推廣非現場監管,積極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無人機、視頻監控等技術,提高監管效率,進一步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
規范執法,更要服務發展。《措施》專門提出探索“預約式”指導服務,企業可根據自身需求申請行政指導,執法部門將在15個工作日內入企提供政策咨詢、合規建議等服務;同時全面推行柔性執法,廣泛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的方式開展執法;對重大涉企執法決定探索開展經濟影響評估,最大限度降低執法行為對企業正常經營的影響。(見習記者 唐蔚嬙 記者 謝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