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明溪縣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四十四次會議,會議審議并表決通過了有關人事事項。
因掛職期滿
決定接受孫立勛辭去明溪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的請求。
因工作變動
決定接受王德禮辭去明溪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的請求。
因工作需要
決定任命黃寧宇為明溪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掛職兩年)。
決定免去陳孟亮的明溪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職務。
因工作需要
任命李強為明溪縣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并決定其代理明溪縣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
任命魏志春為明溪縣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任命吳毅輝為明溪縣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明溪縣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免去林黎清的明溪縣監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因工作變動
決定接受黃日福辭去明溪縣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