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多地人大常委會相繼召開會議,審議表決一批人事任免事項。
永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名單
(2026年7月27日永安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廖世潮、王建為永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決定免去:
羅鑫鋒、溫永有、林斌、張瀏佳的永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寧化縣
7月27日,寧化縣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六次會議召開,會議審議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
經表決,因工作需要,
決定接受王克延辭去寧化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
吳東香辭去寧化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
決定免去:
周子發的寧化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
周美華的寧化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
孫曉英的寧化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
決定任命:
吳雅婷為寧化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吳東香為寧化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泰寧縣
泰寧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接受暨芳、呂揚辭去泰寧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請求的決定
?。?026年7月24日泰寧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有關規定,泰寧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審議了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決定:接受暨芳、呂揚辭去泰寧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請求,其泰寧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相應終止,暨芳的泰寧縣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和泰寧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也相應終止。并通報有關選區和報泰寧縣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泰寧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接受嚴生英、廖文盛、鄧大錢、廖海林辭去泰寧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026年7月24日泰寧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因工作變動,嚴生英、廖文盛、鄧大錢、廖海林請求辭去泰寧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泰寧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決定:接受嚴生英、廖文盛、鄧大錢、廖海林辭去泰寧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的請求,并報泰寧縣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泰寧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決定任免名單
?。?026年7月24日泰寧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呂揚為泰寧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任命吳毅為泰寧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免去鄧大錢的泰寧縣公安局局長職務。